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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狐 2010-8-23 10:33

犬类管理有规难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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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暑假期间,带孩子回国看世博的许女士对记者说,上海的马路现在干净多了,轨道交通也特别方便,从硬件上说与国外大都市没什么两样,但有一件事让她有些不解:在人行道或者小区的道路上,一坨一坨狗屎随处可见,而不少市民遛狗上街不牵狗绳,这在国外是不允许的。

  记者在虹口区天水路附近的一个小区看到,这里养狗的居民有几十户,每到傍晚,大狗、小狗和它们的主人一起在小区里兜风、玩耍,一些狗没有牵狗绳,让小区居民有些“吓丝丝”。“我每次路过没有牵狗绳的狗,总有些胆战心惊,特别是一些半人高的大狗,吐着血红的舌头瞪着我,更让人害怕。可每当我流露出害怕的神色,狗主人还要讥笑我胆子小。”居民胡女士表示,养狗虽然是个人的事,但也应该遵循社会公德,养狗没有规矩,该有人来管管了。

  附近的虹口港经整治,滨水风景宜人,是社区居民晨练的好去处。居民王老伯告诉记者:“我每天早晨在这里练跑步,因为眼力不行,一不小心就踩在狗屎上面,真恶心。”他说,有不少养狗的人遛狗时随身带着清便工具,做得挺好,但并不是所有养狗的人都如此自觉。

  养狗涉及到公共利益,除了依靠养狗人的自觉,监管部门也应加大监管力度。上海早已出台过犬类管理办法,其中有条文规定:“携犬进入道路、广场和其他公共场所的,应当束以犬链,并采取防止犬类咬伤他人的措施;犬类在道路、广场和其他公共场所便溺的,由携犬者立即予以清除;违反上述规定的,责令限期改正并处警告、2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500元至1000元罚款。”

  然而,这一管理办法并没有得到严格执行。记者随机询问了几名养狗人,有的表示根本就没有听说过这个规定,看别人没有牵任何狗绳就在马路上遛狗,自己也跟着遛了;也有人坦言,有了规定,不光要靠执法,还要靠文明宣传教育才能深入人心。

  记者了解到,在广州,一些社区在居民集中遛狗的广场、绿地上建立了几个“狗厕所”,即在绿地的几棵大树下铺设细沙,狗在此大小便后,主人可用沙子将狗屎掩埋。环卫工人分别在早、中、晚定时清理掉狗粪便,重新铺设细沙。这种“疏导”的办法也值得我们借鉴。

  他山之石


  俄罗斯规定,任何条件下,狗都不被允许进入幼儿园和学校等特殊场所。对一些高大凶猛的狗,外出时必须将嘴套住,并由主人牵着。每只上街的狗都要挂上牌子进行提醒,红色牌说明狗具有攻击性。

  在美国,主人在公共场所要为性情暴躁和有攻击性的狗戴上约束皮带和防止咬人的口套。否则,执法部门有权将其充公或者杀死,并且有权追究主人的刑事责任;在英国,狗脖子上要挂牌,说明主人姓名、住址,否则将作为无主犬收容,并严格规定狗每年必须注射疫苗,否则重罚。如果狗主人制止小狗狂吠无效,遭到邻居投诉,狗主人将面临起诉,罚金最高达5000英镑。

  法国也有一项确保城市环境清洁的新政策:强迫狗主人清理狗屎,违者重罚。对宠物犬“逛街”时间也做出严格限制,否则主人会遭到罚款。 (本文来源:解放日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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